福壽山住宿、露營

 

本區域非位於武陵農場園區內,詳細房型及訂房相關作業規定請至 [福壽山農場 訂房網頁] 

ps.由於網頁模組化套用的關係,本頁面記載之[住宿須知][訂房須知][線上訂房]選項內相關訊息不適用上開訂房,請點選上方連結至訂房網頁內瀏覽正確訊息。

  1. 訂房旅客請先到武陵國民賓館櫃台辦理住宿手續。
  2. 進房時間下午15:00、退房時間上午11:00,延遲退房每小時加收NT300元。
  3. 進房起一小時後辦理退房,須加收清潔費NT500元,入住超過4小時以上則收半日房租,8小時以上全額付費。
  4. 客房內無空調及冰箱。(雅緻雙人房.楓林木屋與桃花莊內有小冰箱,楓林木屋.六人閣樓和室房.桃花莊.山水館與農莊四人和室套房內有冷暖氣機)
  5. 本館不提供額外加床、加被之服務。
  6. 客房內之設備及設施請愛惜使用,如有損壞或遺失,照價賠償。
  7. 為維持良好住宿品質及清潔,請勿攜帶寵物進入客房內。
  8. 為維護其他住客權益,客房內請勿喧嘩、嬉鬧、賭博、吸煙,以免影響他人。
  9. 用餐地點在武陵國民賓館本棟之餐廳。
  10. 早餐時間07:00~09:00 ; 午餐時間11:30~14:00 ; 晚餐時間17:30~20:00 (住客眾多時,晚餐分為兩個時段用餐17:30~18:50及19:00~20:20,由櫃台統籌分配 )
  11. 各房型離賓館本棟距離:
    桃花莊» 距離國民賓館約600公尺(開車約2分鐘,步行10分鐘)
    文康館» 距離國民賓館約1公里(開車約4分鐘,步行20分鐘)
    山水館» 距離國民賓館約700公尺 (開車約3分鐘,步行15分鐘)
    詳細位置請參閱場區導覽圖。
  12. 武陵賓館為配合愛地球護台灣綠色環保政策,客房內僅提供大浴巾/小毛巾/洗髮精/沐浴乳,但"不"再提供個人一次性盥洗用品(如:牙膏/牙刷/香皂/......等),敬請住客自行攜帶。

  13. 依政府菸害防制法第 31 條規定,本館及客房全面禁菸,若違反規定可處新臺幣貳千元至壹萬元罰鍰。如經工作人員發現於客房或館內抽菸之貴賓,將酌收清潔費NT$1000元。(若造成設備毀損,除收清潔費之外並須造價賠償)
[訂金退回申請書]下載

【訂房須知】

1. 本賓館接受各種信用卡付款。(恕不接受大來卡、美國運通卡、銀聯卡等)

2. 本場為國民旅遊卡特約商店,歡迎使用。

3. 使用住宿優惠券者不得與軍人、陸一特、第二類退除役官兵、榮民、榮民遺眷身分之折扣同時併用,並不得與其他優惠專案同時併用。

4. 軍人、陸一特、第二類退除役官兵、榮民、榮民遺眷優惠折扣限本人持證使用。

5. 住宿附贈:依房型附贈早餐、晚餐(一泊二食),"不"包含武陵農場入園門票及停車費

6. 入房時間:15:00 退房時間:11:00

7. 平日定義:周日~周四。
    假日定義:周五、周六、櫻花季、寒暑假期間、國定假日、連續假日及春節。
  武陵國民賓館客房於每月1日早上8:30開放後三個月訂房,電話訂房及網路訂房同時開放。
    (開放訂房日期如有更改請參閱最新公告)
     例如:8月1日上午08:30開放訂房至11月30日止。
     ※開放當日恕不接受現場預訂及不接受團體、旅行社、遊覽車公司以"傳真方式"訂房,不便之處敬祈見諒。

8. 網路訂房或電話訂房後如需更改住宿日期或退訂金者,請洽武陵國民賓館訂房部 電話:04-25901258分機2001或2002。


【訂金轉帳匯款資料】

(此帳號僅適用電話訂房匯款;網路訂房請以信卡即時付訂,勿匯入本帳號,以免訂單遭系統自動刪除)

A. 銀行匯款:

 匯款銀行:彰化銀行 東勢分行
 匯款帳號:5845 0406 8899 00
 戶名:武陵農場402專戶
 匯款後請務必回傳 "匯款單據",傳真後請來電確認。
 匯款單據上請註明"訂房人、電話、住宿日期、房型"
 訂房專線:04-25901258分機2001或2002 傳真專線:04-25901355

B. 轉帳:

 銀行代號:009
 轉帳帳號:5845 0406 8899 00
 轉帳後請務必回傳"交易明細表",並請傳真後來電確認。
 交易明細表上請註明"訂房人、電話、住宿日期、房型" 。
 訂房專線:04-25901258分機2001或2002   傳真:04-25901355


【訂房付訂金規定】

散客:

1. 電話訂房每天每房收取NT1,000之訂金,訂房確認後三日內(含假日)支付,如要取消訂房請來電告知。
 電話訂房訂金僅接受現金(於賓館櫃檯支付)、匯款、轉帳,並將匯款或轉帳收據傳真至武陵國民賓館。

2. 網路訂房每間收取30%訂金,每筆訂單最多預訂15間房間,訂單確認後需即時以信用卡付訂,訂單方能成立,未完成付訂金之訂單視為無效,系統於十分鐘內自動刪除。


團體(不適用網路訂房):

1. 平日訂房確認後應付總額50%之訂金;假日、連續假日、寒暑假、春節假期應全額付訂。

2. 團體於訂房後,需於訂房日起7日內付訂,否則視同取消訂房。

3. 團體定義:平日三十人以上並住滿十間,假日三十人以上並住滿十五間。


【取消訂房】

**電話與網路預訂房間如欲取消訂房,請先來電通知,後傳真或e-mail[退訂金申請書]辦理退費,以免造成訂金損失。

退款工作天:電匯退款需30日(前、後)、網路退刷於次月扣抵。

訂金扣款規定:

散客:

一、已成立(已完成付款)之訂房訂單,欲取消每筆酌扣作業處理費新台幣50元。

二、訂金扣款:依據交通部觀光局「個別旅客直接訂房定型化契約」規定辦理(前述規定修正亦同步修正)

1. 住宿日14日前取消,退回訂金100%。

2. 住宿日10日~13日前取消,退回訂金70%。

3. 住宿日7日~9日前取消,退回訂金50%。

4. 住宿日4日~6日前取消,退回訂金40%。

5. 住宿日2日~3日前取消,退回訂金30%。

6. 住宿日1日前取消,退回訂金20%。

7. 住宿當日內取消或延期訂房,訂金全額沒收。

三、遇天然災害:如發布台灣本島陸上颱風警報或聯外道路中斷,以政府相關機關公告為標準,需來電通知並填寫退款申請書,予以退訂(每筆訂單將酌扣作業處理費新台幣50元)。武陵賓館電話:04-25901258分機2001或2002

四、旅客訂金展延之作法:

1. 於原訂住房日期前一日以電話通知,延期以"六個月內"入住為限(以電話通知之日期為計算基準)。

2. 不接受住宿日期當天來電展延。(天災除外)

3. 訂金既以延期處理,則不接受退款之要求;如未能於期限內依規定住房,則視同放棄住房權利,訂金沒收。

4. 依定型化契約規定,入住14日前取消訂房訂金保留以一年為限。(未辦理退訂逾期沒收)
 

團體:

1.已成立(已完成付款)之訂房訂單,欲取消每筆酌扣作業處理費新台幣50元。

2. 團體旅行社訂房,每筆(日)訂房數至少10間以上,訂金收取標準為客房房價總金額50%。
3. 入住前任意解除訂房約定,依下列標準辦理退訂金:
 (1) 入住開始前第41日以前解除契約者,沒入訂金總額10%。
 (2) 入住開始前第31日至40日以內解除契約者,沒入訂金總額20%。
 (3) 入住開始前第21日至30日以內解除契約者,沒入訂金總額40%。
 (4) 入住開始前第2日至20日以內解除契約者,沒入訂金總額60%。
 (5) 入住開始前1日及入住當日解除契約者,沒入訂金總額100%。
4. 團體及旅行社訂房因故無法履行契約之全部,依下列基準辦理:
 (1) 團體訂房,當退房數與訂房數比率達五分之一以上,針對超出退訂房間數之退費基準,依第2點規定辦理;或保留其訂金並限於3個月內使用完畢。
 (2) 旅行社訂房,當退房數與訂房數比率達五分之一以上,針對超出退訂房間數之退費基準,依第2點規定辦理。
 (3) 團體及旅行社訂房因故無法履行契約之全部,並達上揭情形累計3次(含)者,列為不理性顧客名單,應暫停其訂房權利至少6個月以上。
5. 因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於雙方當事人之事由,致本契約之全部或一部份無法履行時,不負損害賠償責任,農場應全數退還所收取之訂金。